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营造激发爱国热情、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良好氛围,经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
二、地点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前中心广场
三、参与人员
在大学城校区上班的全体中层干部、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博士,音乐教育学院全体师生,其他师生
四、活动流程
1.演唱《我和我的祖国》(岭南女声合唱团)
2.升旗仪式(音乐教育学院)
3.演唱《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参加活动全体师生演唱,管弦系组织管乐演奏)
五、任务分工
1.总导演
陶陌
2.党委办公室
负责活动总体协调工作。
3.党委宣传部
负责活动具体策划、录音录像制作以及相关宣传工作。
4.校团委
负责购买活动所需的小红旗。
5.音乐教育学院、管弦系
根据活动流程方案落实各自所承担的相关工作。
六、其他要求
届时活动将进行录像录影,请所有参与人员提前熟悉歌曲,脱稿演唱。
附件:1.《我和我的祖国》歌谱
2.《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歌谱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