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
登记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的通知》(穗卫家庭〔2015〕15号)精神,现就我院《光荣证》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1月1日起,符合办证条件的职工均可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光荣证》。办理后,职工持《光荣证》到学院计生办登记,根据《光荣证》登记信息领取一次性奖励金及独生子女保健费。
2.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请已经持有《光荣证》的职工尽早带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光荣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证机构办理信息登记。
kok电竞平台计划生育工作委员kok电子竞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